同事之间发生争吵打架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在工作场所因小事情跟同事发生争执,同事先动手打的我,先用陶瓷杯子砸我额头,后又用钢尺打破我的头部,鉴定为轻微伤,由于在扭打过程中,同事也被钢尺弄到了手指,鉴定为轻伤,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将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14-状态:未解决]
施鲍中律师的解答:

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属于公诉案件,刑事部分不能适用调解,但民事部分赔偿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如属于自诉案件,刑事、民事均可以调解结案,可以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

我咨询施鲍中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安徽文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铜陵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债权债务 污染损害 常年顾问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施鲍中律师 > 施鲍中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