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我10年左股骨折断工伤,12年2月内固定取出,11年5月伤残鉴定为九级,但现在厂方要求重做伤残鉴定,我该如何做?我该不该配合厂方,如果配合,都过了差不多一年,恢复这么久了,还能评上等级吗?厂方这在恢复这么久后提出重新鉴定合法吗?劳动局能接受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2-08-30-状态:未解决]
朱玉强律师的解答:

厂方无权要求重新鉴定,建议直接联系本律师追索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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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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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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