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收入到2012年8月来补交个人所得税,我该怎么办

今年我们单位财务部突然给了一张电脑打印的清单,让我补交2007--2009年的”老职工房帖、公积金调整、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人生意外险、误餐补贴”等引发的个人所得税4000元,我该怎么办,我不明白2007年的费用怎么会到2012年才来补收个人所得税,当时为什么不收,我很疑惑。由于时间过去了很长时间,当初是否收取我也搞不太清楚,我没有办法判断这些费用的真实性,2009年为什么不收,本人感觉单位这种做法很不正常,有猫腻,我可以拒绝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8-19-状态:未解决]
沈树有律师的解答:

您好!是这些都是单位代为缴纳的,有两种可能,一是当时单位从你的工资里有给你扣除,但是没有上缴申报;二是单位确实没有给你扣除。具体你可以找单位核实或找到以前的工资卡一一核对,造成不缴,单位的责任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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