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损失的责任划分
我所在的公司为集团公司,公司的配件盘点为总公司的行政和财务人员负责盘点,我为分公司负责任人。总公司四年才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结果出现较大盘亏现象,配件管理人员已经离职,分公司负责人的我需要什么样的责任,现在公司要求本人赔偿,请问我应承担多少责任是合理的。集团总公司的相关主管人员(如海南区域总经理、行政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有没有责任?
补充提问:
公司盘损原因为:
1、管理不善,主要为领用、入为误差、计量误差;
2、保管不善,主要为损坏、变质、丢失原因;
咨询者: 海南 [咨询时间:2012-10-18-状态:未解决]
蔡锁民律师的解答:
要看这种损失是怎么产生的,是管理不善,还是另有其他原因,是否涉嫌犯罪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