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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1月2日,我从公交车下来过马路被电动车撞倒,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 九级伤残,经交通事故队认定:我次责,对方主责,请问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我今年65岁,再问一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赔偿有区别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1-05-状态:未解决]
蔡锁民律师的解答:

残疾赔偿金 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8万多元。
区别较小,主要在责任的具体比例划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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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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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常年顾问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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