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按比例共有和按份共有问题

婚后,我和爱人买房。岳父仅少量出资参与首付,未参与还贷,但要求将名字写入房产。现贷款还清,发现房产证上未与其约定共有比例。如将来涉及房产分割,是否可以诉求房产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可能,需准备什么材料以佐证?还是只能默认共同共有,平均分配所有权?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2-17-状态:未解决]
蔡锁民律师的解答:

未写明,默认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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