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我于2008年进入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合同,被派遣至第三方(上市公司)工作,在这期间,每到合同到期日公司就变更抬头与我重新订立合同,但并未在合同到期日前以任何形式告之。这种情况能否获得经济补偿?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少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3-06-状态:未解决]
蔡锁民律师的解答:

仅以合同到期未提前通知,不能主张经济补偿。
因合同到期是双方提前应知道的事,无需通知。

我咨询蔡锁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黄浦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常年顾问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蔡锁民律师 > 蔡锁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