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了达到特定目的通过调岗、降职、降薪情况下劳动者权益
我在台湾人开的自行车厂干了15年了,因效益不好,整改了几次,成效不好,今年6月又换了个副总,开始“丰田管理“但是前期没做好,开始让我想办法赶人走,公司不出面。(我是备料副理)每天逼我,我只好让我单位名单交上。说我不配合,让我降为课长,而且还加重工作量,最坏的是,我们的合同当初是一起逼着签的,自己没有想到有这一天,合同很含糊,工作内容,薪资没有明确约定。只是讲基本工资和保底工资,现在我想走能拿到赔偿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7-2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