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我就是想问下,之前我把厂里40%股份转给一股东,但是他没有付实际的股金(事实是因为那个股东是我姨父的一亲戚,姨父在外面有了小三,然后和我姨妈离婚了,离婚后有个协议是把厂里40%股份写给了姨妈,但是工商没有登记,而这个股份40%实际是我10%,我姨妈10%,我表弟和表妹各10%,只是都挂在我名下。之后的股份转让是因为我姨父欺骗我姨妈要复婚,希望我把40%转给他,,然后我姨妈以为是真的就转了,谁知道是转给了他一亲戚),那个亲戚只是挂名的股东,我想问下我们是否能追讨那个股金,或者把转让合同判定无效(最希望是判定转让合同无效)
我们手上的证据有1、工商部门办理转让手续时的一些资料2、一份和之前股东签订的还款协议,里面具体是40%股份分割的情况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8-10-状态:未解决]
赵亮律师的解答:

认定无效我觉得可能有点问题,因为无论无效合同是有条件和掌握充分证据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我建议可以通过诉讼把股权转让合同当中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以及违约金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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