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

你好,我和对方签了一个买卖合同,对方盖章回传了合同,可是等到真正发货时对方说不要货了,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项,可是我们因备这批货已经产生了费用,我们改如何追诉?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14-状态:未解决]
赵亮律师的解答:

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在对方回传合同的时候已经成立并生效,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则属于预期违约。如果合同当中约定了违约金并且有一定损失则可以要求对方二者之众选择承担其中的一项。如果违约金比较高则适用违约金,损失比较高适用实际损失。但是请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因为如果你们之间是采用数据电文(你原文中说是回传我推测是)的形式,则要注意收集其它证据来一起证明合同关系。

我咨询赵亮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企业改制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亮律师 > 赵亮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