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纠纷

本人于2012年5月30号与罗某签定挖孔桩班组施工协议,协议约定由罗某将重庆市南岸区某段挖孔桩的施工承包给本人,本人按照施工要求独立进行了前期布局和施工准备,并请来了工人开始施工,工程开工约一个月后,罗某无任何理由叫停此工程的施工协议,并擅自将该工程另行转包给了罗某的儿子及其子的朋友,单方面否认了曾与本人签定过的有效法律协议,并拒绝支付已进行的工程款项。请给予帮助。谢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2-08-15-状态:未解决]
赵亮律师的解答:

很明显的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二者选择其一!第二种方式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工程承包合同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我咨询赵亮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企业改制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亮律师 > 赵亮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