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追讨,劳动纠纷
我在常州一家民营企业上班,8月份一家离职,8月工资没有,还有今年1、2、3月份的三分之一的工资没给我,公司说我办理的社保问题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工资不给我,还要告我,我年初交的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公司实际员工收入填写,结果收入高,公司需要缴费的社保基数也需要上调,说造成了损失,填写数据时也同时咨询过公司的财务,想请问我该怎么办?工资是否能要的回?这社保事情我是否得追究责任?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8-18-状态:未解决]
赵亮律师的解答:
这个公司肯定是违法的,不给工资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并要求20%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