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刑?
起诉书中这样写:被告人利用管理、监督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获取劳务项目、发放劳务费用等方面谋取利益,2007年-2011年春节期间收受行贿人以拜年名义送来的人民币34000元。被告人在监察局调查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可能会如何判刑,可能判几年?可能缓刑吗?
补充提问:
国人部发[2007]152号规定:在国务院对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专门管理规定未出台前,给予违纪违法的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可以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
问题1. 这个文件是2007年出台的,现在5年过去了,有没有出台最新的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如果有,请告知。
问题2. 犯罪人员被判处缓刑,其单位挂了3个牌子,其中2个是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参公,另1个是企业,犯罪人员是这3个单位的领导,此次因受贿被判处缓刑,出事出在这3个单位中的企业,那么,犯罪人员会受到何种处分?①是否必须按国人部发[2007]152号文执行②由于出事在企业,按企业领导的身份处分,其事业单位身份不受影响。另外,公职可否保留?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08-21-状态:未解决]
赵亮律师的解答:
根据您提供的数额结合受贿的量刑标准,应该在1-7年之间进行量刑,根据最高院的量刑标准,基准刑应该在三年以下。如果如实认罪并且有积极退赃有判缓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