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协议

父母年迈,借用我的名字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为保护实际出资人的权利,我们计划做一个协议?请问是否有法律效力
为方便,我将父母称为甲方,我自己称为乙方:
一、由于首付及全部贷款按揭均由甲方出资,因此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对此处房产没有出资,不享有任何权益。房屋交付使用后,乙方若需居住,需向甲方交纳租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甲方与乙方为父女、母女关系,甲方自愿在两人百年后将此房产无条件赠与乙方一人所有。
四、若乙方支付甲方XX万元现金,并履行了按揭还款义务,房屋产权则归乙方所有。
我想问,这协议可以这么拟吗?这三条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8-23-状态:未解决]
赵亮律师的解答:

第三条如果只有你一个继承人是不用写的。如果还有那就得写。第四条应当有其他证据来支持,比如说交费收据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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