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票据不合格予以报销,会计赔60%,出纳赔40%

公司出了一个制度-------对票据不合格予以报销,财务人员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会计赔60%,出纳赔40%
请问公司出的这个制度合法吗?票据是否合格,是会计审核的事啊,出纳根据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之后付款啊,为什么出纳要承担40%,不能理解,请给予帮助!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8-31-状态:未解决]
赵亮律师的解答:

公司的制度公司是有权制定的,但是要进行公示并且由员工签字确认否则是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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