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吗?

我和我老公在金人介绍认识的婚前缺乏了解,认识三个月就登记结婚了,结婚后生活了四个多月发现性格不和,没有共同语言,现在想离婚,现在男方家要求我退回当初的彩礼钱,我该退吗,如果是我主动提出来离婚,对我有什么不利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9-13-状态:未解决]
赵亮律师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没有第三种情况的就不能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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