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出租车打开的车门而摔倒

昨天下午,我骑着电动车在正常路线上行驶,不料,停在前面的出租车(没有开双闪)突然打开了右侧的后车门,我来不及停,为了避让,摔倒在了地上,(没有和出租车接触)造成了身体伤害.我起来后,司机趁我不注意跑了,后来交警找到了那辆车,请问:司机负什么责任?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9-13-状态:已解决]
赵亮律师的解答:

司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全部责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hao

我咨询赵亮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企业改制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亮律师 > 赵亮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