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者医疗费用问题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事故发生后,我们全责,通知上报交警大队和保险公司,同时送受伤者就近医治。我们上的是全险,可是保险公司来看了一下就走了,受伤者的治疗费用都是我们垫付的,两个星期后,受伤者好多了,但是医院一直没开证明说可以出院,家属也不提出院,每天都是两千多的医疗检查费用,我们家也是工薪家庭,实在是承担不起了,请问律师,接下来我怎么处理比较妥当啊?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3-10-08-状态:未解决]
张秀荣律师的解答:

经过抢救治疗后,如果无力承担可以要求受害人自付部分医疗费,待保险公司理赔后再行支付。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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