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我就进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刚进去的时候说1800/月(试用期)25号发工资,可是到了今天第10天他才说正是上岗才有工资的,那就等于说我这几天属于义务劳动?显然不合理吧?我能讨份说法吗站里不?谢谢回答
补充提问:
我应该具体怎么做,找什么单位协调?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9-21-状态:已解决]
吕晓明律师的解答:

你好,合理,他们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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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大鑫(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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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取保候审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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