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归属
结婚前要买房,男方姐姐给了弟弟20万买房。后来男方考虑到单位有套优惠房可能也快要买了,防止二套房所以2010年买的第一套房合同写的女方名字,后来2011年结婚了,再后来,2012年男方单位的房子可以买了,女方父母将男方第一套房支付的20万给男方买公司的房,此时合同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请问,姐姐给的20万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离婚后这20万应该给男方还是双人共有?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8-25-状态:未解决]
李纯智律师的解答:
在你所描述的情况,有证据的情况下,姐姐给的20万是婚前财产,
在没有相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这20万就是女方的。
具体情况可以携带购房合同,付款方面的证据,与当地的律师面谈,我是苏州的律师,如有需要,可先致电13913134703预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