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该负责任
我在12月1号收购了一个厂子的设备,手续和钱都已同原厂子的负责人交接清楚了,可是就在我准备把厂子全部设备拉出去时,有人阻拦不许动这些设备,说是原来的负责人有欠他们的钱,是以设备做的抵押,这些人说要拉设备可以,让我先偿还欠款。我根本不知道怎么有这欠款的事,再说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想问,是应该和我没有关系吧?这些人也是无权阻拦吧“?我有责任吗”?我购买的设备我可以拉走吗“?
说明一下,我收购的厂子的是有两个负责人,他们是合伙经营,给我办理交接手续也是他们两人共同的签字,但是那个阻拦我的人拿的欠条我看了,是原厂负责人的其中之一写的欠条。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8-12-10-状态:未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你支付了价款,取得了这些设备,你是属于善意的第三人,你有权取得这些设备,阻拦你的人应当向欠款人追讨,而不应向你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