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帮我

律师:您好!给您再百忙之中添麻烦了.我有家庭琐事需要您帮帮忙,先谢谢了. 现在我对象以我女儿(现年四岁)的名义起诉我,我对象是我女儿的代理人名义,管我要女儿看病的费用和三年的抚养费.首先我对象在孩子满月后就带回娘家一直到现在没回来,其中我多次去包孩子不让,后来说孩子有病(孩子一直有病都不告诉我,后来我知道了我说:孩子看病我领着去,我对象及其家人不让我去。甚至再那看病我都不知道找不着,我看这是剥夺我的抚养权和对孩子应近的义务)就这样她一直再外面三年,其间我给了1万多,之前家中存款全部那走,现在回来找我要钱,还是在娘家居住.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怎么办,现在我们没有离婚.这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8-12-25-状态:未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不管是你对象还是你妻子,只要孩子是你的,你得就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医疗费教育费,至于对孩子的扶养权和探视权,可通过法院诉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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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禅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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