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泉之下,父亲怎能瞑目!--天理何在?还有公道可言吗?跪求大家帮助!
不敢去相信眼中的世态竟能如此黑暗,残酷的事实不停得告诉我,确实是黑暗的。难道平民百姓的生命就如此卑微吗?!卑微到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百姓的生死视而不见,草菅人命!“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时至今日还在一幕幕地上演着。
我的父亲,于几年前从老家安徽来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做生意。2008年7月4日夜22时左右乘车返家途中,突遇一辆逆向驶来轿车,两车相撞,我的父亲不幸遇难,我父亲乘坐车的司机受伤,肇事司机弃车逃逸。直到10月份,肇事司机终于被捕归案,这期间我们明显感受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此案的不重视不负责任,一直拖着。当地朋友说我们是外地人,他们肯定不会很重视你们的。我们先进行民事诉讼,按照运输合同起诉了我父亲乘坐车的司机。我们也咨询过很多律师,起诉这个司机完全可行。说得直白些,乘客坐到车中,与司机就达成了自然合同,要对乘客的人身安全负责。结果乘客身亡,司机怎能逃脱责任?!!!可是法院给开庭审理的时间一拖再拖,中间还劝我们撤诉,说我们没有理由起诉这司机。他们不是搞法律的吗?怎能如此荒诞得说!终于在12月15日开庭了,当场没有宣判结果。12月21日我们接到判决书,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说该车的运送行为不属于运输合同的范围,把我们推到中级人民法院。面对这样荒谬的宣判结果,真的不知道是感到可笑还是可悲!事后我们得知,原来我们起诉这司机的亲戚是在法院工作的,与审判长的关系不错。我想说到这,也就没有必要再多说,心照不宣的事实了!
更为荒谬的是,我们问法院将怎么判决肇事司机,法院说他要是不赔钱(期间我们一直在要求给予赔偿,至今未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判刑的话也就一到两年了。中间法院还给我们所谓的“调解”:说肇事司机拿出5万元,之后再也不要起诉他,就没他的事了,还要我们跟他签定书面协议。天呐,天下还有比这更为荒诞可笑的说法吗?更何况肇事司机是酒后驾车,逆向行驶,行驶证还是假的。我不敢去想象他们其中的内幕。直到今天,我的父亲还未能入土为安,现在连安葬费都是个问题。这期间,远在老家和外地的亲戚朋友都来内蒙吊唁,车旅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等与之相关费用已花费近十万,现在又碰上经济危机,自家的小工厂不得不停产,断了经济来源,还背负很多外债。父亲匆匆离开了,留下他的妻儿继续沙漠里流浪,艰难度日。其中的悲苦也只有自己知道,我们逼迫着自己往肚子里咽,然而,当地这些部门荒唐的说法和做法,这样的苦,我们怎么也咽不进去!
我们是外地人,不错,但总归是中国人吧,地方保护主义再浓再重,也不至于一条人命就这样在当地白白送掉,无人问津!难道中国的法律不是全中国统一的吗?难道法律真的就是一纸空文吗?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若都是像这样藐视法律,草菅人命,何日才能走进理想的和谐社会,还是个巨大的问号。
冬天很寒冷,这样的痛苦让我们感到如同生活在冰窖中,没有一丝暖意。至亲至爱的人离去,我们逼迫自己接受,可面对这些部门的说法做法,要我们如何去接受?!!!相信群众的力量,希望在这里能得到大家的力量,我只希望能告慰我父亲的在天之灵,洗刷我们的冤屈。我该怎么做,帮帮我,感谢大家的回复,恳求能在此得到帮助!在此真诚致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8-12-23-状态:未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按常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可起诉肇事司机和车主,现法院判决驳回,你应当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了上诉期就不能上诉了。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则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请检察院抗诉。相信上级法院会公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