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

律师:我家83年分了块林地。有原始记录,自留山登记表为正。但由于我不在家,家里面没人懂法律。2003年----2006年对方在我家这快林地上开挖并栽种核桃树。2003年退耕还林在也有规划到。2006年林改再次把这块林地归我家所有,有林权证。期间多次协调无果。我于08年3月向法院上诉,5月开庭.12月拿到判决书。判决林地全部归我所有,对方核桃树全部移走。补偿我1500元。但对方不服,上诉中院理由是他家也有林权证,(在08年5月后才拿到的林权证)。问题的关键是他家的林权证和我家的一起发,为什么会08年5月后才发呢?而且还把我家的林地归他家所有?他家有在村委会工作的便利条件。可以肯定是找人花钱更改了林权证。但我没有证据证明这件事。要开庭了,我没有其他的新证据,我家的林地该怎么办?请专家们给我一点建议。非常感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1-22-状态:已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按规定一山是不能有二证的,出现这种情况,不是林业部门失职就是有人弄虚作假。你可向林业部门查询两证谁真谁假。如林业部门答复你的证为假,则可申请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维持你的证的效力,并撤销对方的证。如是对方造假,则可要求法院追究对方伪证的法律责任。

我咨询谢灿荣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禅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佛山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婚姻家庭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国际贸易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谢灿荣律师 > 谢灿荣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