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不给补交养老保险法律能管着吗

尊敬的律师: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的一名临时工在此单位工作了18多年从事通讯网络工作。今年市里出台文件要求各机关单位临时用工人员需从劳务派迁公司,派迁人员。在这只前我与单位签了二年的协议交了二年的保险,以前没有给我补交养老保险。今年单位让和保安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求公安局给我补交实际用工的养老保险,可是单位不给我补交。让我签合同,不签就辞职。在单位不合理的情况下,法律和劳动部门能管吗??我们当地的律师说劳动法对政府机关靠不上。单位的政治处说2008年执行的劳动法对补交养老保险这一块不明确。请回复!谢谢急盼。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1-23-状态:未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用工如发生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而是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因此,建议向该单位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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