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红问题
您好!我现在的户口是广州市农转非户口,我们村的年分红比较理想.我们村目前的分红制度是人头算一份,娶老婆的话,老婆本来的户口和本人对应是农转非对农转非的,结婚后户口迁移到我村后,可以享受百分百的分红待遇,孩子出生后也能享受百分百的分红待遇.如我老婆的户口和我对应的是居民对农转非,老婆户口迁移到我村后,不能享受分红待遇,出生的孩子只能享受百分三十的分红待遇.因为这问题所导致选择配偶的范围大大缩小,本人现在非常懊恼.我想问下,以上的分红制度有法律依据吗?农村分红制度是根据法律走的吗?以上情况能不能走法律途径争取我的老婆不是农专非户口.但老婆户口迁移到我村后和孩子出生后都能享受百分百的分红待遇?
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02-11-状态:未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具体怎样分红,是由经济联合(合作)社的章程规定的,而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系由经济合作社的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因此,如要改变现状,必须修改章程才行.在未修改章程之前,你老婆和小孩子只能按现行规定享受分红.此事只能积极争取修改章程,而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