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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否解除
如果合同约定时间是2009年3月1日到2013年2月底,我门签合同的日子是2009年2月20日,我当时签了,2009年3月1日前(比如2月25日)我反悔,找公司说我不想签了,请求解除合同,因为合同的生效日期还没到,请问:如果我要求公司解除合同,公司有没有义务解除合同?谢谢吴律师了。
咨询者:
wfh1986
广东
[
咨询时间:2009-02-20
-
状态:未解决
]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你完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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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灿荣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禅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佛山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婚姻家庭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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