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林业官司
我是一名从江西农村出生的,千百年才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工作四年多了。在这偏远的山区,农民法律意识淡泊,地方正负就出现了一些“愚民正策”,为了响应胡主席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构建新农村,同时为我自己,也为家乡作贡献,在此发表这篇援助公开信。
我村一共有3万多亩森林,盛产衫木、松树、毛竹、矿产。在1972年的时候,县林业鸡和我村签了一份非法的协议书后,就一直霸占着我村近3万亩的森林,只留一点点给我村,作为应付上级的借口。霸占至今足足已有37年了,他们一直采用“愚民正策”,就这样永远地霸占着。村民集体去上房,在路上被地方正负强行拦截,说了一些忽悠的话打发回家。现在按资产评估计每亩约700多元,3万亩总资产达2000多万;按市场最低成交价计每亩1200元左右,总资产达3500多万;按市场一般成交价计每亩3500元左右,总资产达1个亿。如果这笔财富分到各家各户,家家可以盖一座豪华点的房子,足足一个新农村。在和谐社会里,这么大笔财富应该见阳光,归宿她的主人。作为千百年来第一个大学生的我,为家乡讨回公道,义不容辞。但苦于人力和资金的压力,不敢对博公堂。望企业、有识之士、或律师团能伸出援助之手,赞助33万元(可详谈)或更多所需资金和人力。如果事成,可以给予丰厚的、相应的回报,几百万没问题。相关利用衫木、松树、毛竹、矿产等森林资源且能授之于“ 渔”的企业优先,让我村人民在家都有事做,摆脱外出打工背井离乡的苦日子。
纵观世界管史,管员们都善意应用“折扣正策”。比如:最高决策层发布10个单位正策量,经过各级管员层层打折,到最基层就仅剩几个单位了,甚至没有(这时历史一般都要改写)。随着文明程度的越来越高,折扣到最基层剩下的正策量越来越多。理论上最文明的程度就是剩下10个单位正策量。个别地方管员利用“愚民正策”把“折扣正策”发挥的如火如荼。监督和推动文明前进的动力在于媒体,公众有了知情权,管员们做事就更公平、公正了,“折扣正策”就不折了。望知名媒体也能伸出援助之手,做专题报道。如果事成,也可以给予丰厚的、相应的回报,几十万没问题。网络媒体优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走正常法律程序,我村一定能赢得官司。本案两个难点:一,县正负林业局不作为;二,诉讼费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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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2-18-状态:未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此事历史时间较长,最好带务相关资料面谈.
谢灿荣律师
广东禅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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