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有财产问题
律师们,您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一个共有财产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旧村改造的宅基地未审批下来时,我们家人员的情况为公公和婆婆和小姑子(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小姑子已出嫁,但户口没迁出去),我和我老公和我儿子(我们三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因为我老公念大学时曾把户口迁出去,但在村里旧村改造人员名额划止之前已迁回村里,并靠在他父母户口一起,之后与我结婚,我老公和我自立一户,但未进行过分家,并一直住在一起.为多批宅基地能多给点小姑子,我们家去年以我公公婆婆名义批了54个平方和以小姑子独立名义批了90个平方(按规定有儿子,女儿是不能立户批宅基地的,是跑了关系后批下来的.我老公因户口为居民户口不能独立去批宅基地,我又是他们村里名额划止之后迁入,也未能去批).但原来旧房子就有108个平方,不跑关系也能批下126个平方的(包括女儿小姑子的18个平方),所以我公公他们口头约定多批下来的36个平方=90+54-108全部给小姑子,并现在已卖了这36个平方,钱也已全部给小姑子了.因为以小姑子名义批下来的90个平方中还剩有54个平方,因为以小姑子名义批的,以后可能办证时还要办她的名字,但旧村改造的村里因造房有许多不规范(如阁楼会统一加高等),证件可能会办不下来,我老公又是居民户口,即时证能办下来,也一时转不到我老公的名义下,但造房子是要我们出钱造的,公婆也是跟我们一起的,我们怕时间托久了,房子的事情以后会闹纠纷,如果现在我们家分家(现在房子还没造),现在批下来的这54+90=144个平方能算是共有财产吗?如果现在我小姑子她想自己单独去办一个户口本,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请大家帮忙,多谢啦!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4-07-状态:已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可签订分家析产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建房的资金由谁出,日后建成的房屋产权归属等并办理公证,即可避免日后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