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
你好,我是广东的一位市民。现在我(我和妈妈爸爸妹妹)全家住的一套房子发生归属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外公,在还在世上的时候,把这间房子,就是我们现在住的这间给了他的弟弟,但是他的弟弟不知道有这回事,在台湾也去世了,没有妻子,没有继承人,所以我的外公就把这间房子的代理权给了我妈妈的姐姐,那请问,现在这种情况,这间房子的归属权是属于我妈妈,还是属于我妈妈的姐姐的呢?那我们怎么要回我们的房产证呢?谢谢。(注明:这间房子是建设银行赔的,因为这是他们以前拆迁的,所以还是外公弟弟的名下,所以建行没有给房产证)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4-07-状态:未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你说的给他弟弟,未能明确说明是什么方式给他弟弟.如是赠送的话,需要受赠人明确表示接受.你说他弟弟不知此事,即说明受赠人未有明确表示接受,赠与行为未成立,房屋的权属仍为你外公.如你外公已去世,则依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你外公的子女配偶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