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问题

一、那时候没有什么书面材料表明各人分得多少,就是我祖父母口头分了一下家,然后每个儿子就住在各自分得的房子里,但我们一家那时已经在城里生活了,所以就没有住在那房子里。



二、因为我父亲分得的房子和三叔的连着,所以就一直是三叔一家住着,跟另外两兄弟基本没有关系。



三、1985年我三叔要翻修房子时,问过我父母,我父母那时是有表示随便他们怎么修,也没有说不要,也没有出钱出力。



四、上次我父亲去过当地法院咨询,可是人家答复超过遗产继承的维权时限,不予收理。



五、我父亲想我找找网上看看有没厉害的律师,帮我想想办法要怎么提起诉讼?并且要胜诉!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5-01-状态:未解决]
谢灿荣律师的解答:

既已分家,则产权权属已明确,不存在继承问题。从你说的情况,系属于你三叔侵占了你们的房屋使用权,而不是产权纠纷。因此,建议以使用权纠纷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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