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责任承担

楼上平台漏雨,开发商曾经处理二次,现质保期限已过(五年),楼上住房认为非人为原因造成,应由开发商及物业承担;物业认为期限已过,他们没有义务维护个人区域,应由楼上住房承担。我应当怎么办才能妥善处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3-08-02-状态:未解决]
都燕果律师的解答: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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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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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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