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烫伤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 现在在实习 没有签协议的 班上有一个幼儿被烫伤了 原因是幼儿发烧了 要喝水 我把水倒在杯子里幼儿不小心把杯子打开了 烫伤了前期治理我赔付了百分之七十 现在一学期过去了我想辞职可是院长把我的工资扣押了 现在我已该怎么办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4-07-15-状态:未解决]
都燕果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存在重大过失,幼儿园赔偿之后可以向你追偿,在你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不能超过你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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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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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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