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和其他费用
我是05年协议离的婚,当时孩子5岁。当时考虑到女方没有工作,所以协议书写的不用她承担孩子以后的费用及抚养费,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孩子的长大,费用越来越大,我可以要求她分担孩子以后的费用吗?以及可以要求她以后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现在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啊?谢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4-09-01-状态:未解决]
都燕果律师的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于上述情况是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一般按照月工资收入的20%至30%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