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材料

时间:2013-12-19 16:15:44    文章分类:离婚继承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包括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继承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办理房产继承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证明房屋为被继承人遗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2、证明继承效力的文书,即继承公证;

  3、证明继承人合法性的身份信息,即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如遇特殊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执业机构: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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