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工伤维权知识普及

时间:2014-01-02 20:38:25    文章分类:劳动工伤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如何利用法律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对劳动者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沈辉律师简单介绍一些常识,希望对您有所裨益。

  一 什么是工伤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以下情况是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 出了工伤怎么办

  先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定的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成功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三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什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④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当事人不服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的可以依据《工伤处理条例》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执业机构: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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