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25 11:24:56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成都市发改委和市房管局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新政策,规定从2013年1月起,各新开盘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管费,将分为五个等级进行差别化收费。现有小区物管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只有明年开盘的新小区才执行新标准。
新政策中,一到四级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可进行15%以内浮动,最高的四级每月每平方米1.90元(上浮15%为2.185元),最低的一级每月每平方米0.40元。最高级别的第五级可由开发商自行制定物管费标准,报房管和发改部门同意备案。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别墅等高档住宅以及商业店铺、写字楼等物管费,则由市场自行调节、双方协商决定。此外,对住宅装修服务费及装修垃圾清运费也进行了微调。
成都市房管局物管处副处长张睿表示,该指导价标准为中心城区,其他区(市)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部门制定,原则上不高于中心城区。与2007年出台的原收费标准相比,此次新政策的物管费政府指导价稳中略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