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赔偿必读知识

时间:2015-05-28 10:17:25    文章分类: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上述医疗事故的定义可以看出,要构成医疗事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一定的损害,那么这一损害该由谁来承担?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看出,当医疗事故发生,造成医疗损害以后,医疗机构是赔偿义务机关,医疗机构承担的是过错责任,那么医疗机构的过错应该如何进行判定?

  如果患者有损害且是由下列原因造成的,那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如果患者有损害,且损害是由下列原因造成的,那么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除此以外,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执业机构: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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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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