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问题。

房子是男方在不认识我的情况下买的,贷款买的。 ,首付.装修,家具都是在男方还不认识我的时候就弄好了的。只是我们两个人参加了月供,月供也主要大部分是男方在出。 但是房产证上在的名字在结婚的时候我要求填上去了我的名字。 如果现在只是为了感情不合而过不下去。想离婚,我能分到房子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4-03-14-状态:未解决]
沈辉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果已经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了加名登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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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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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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