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后续问题

离婚时协议上写明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补偿男方5万元,并写了如果女方到年底未能付给男方这5万元,需另赔偿男方2万元。请问如果到时女方未能还清这5万,法院会不会判女方按照协议赔偿男方2万元?如果男方借此要求重新分配房产(房产已过户到女方名下),法院会不会支持?
补充提问:
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把房子卖掉以后均分房款。“房子归女方,女方补偿男方5万”这个协议是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以后,两个人自行签订的补充协议,请问还是会按后来这个补充协议执行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4-09-10-状态:未解决]
沈辉律师的解答:

以离婚协议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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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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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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