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纠纷

在十年前结婚的,婚后第五年买的房子,买房钱是由男方支付的。后来男方有病后,女方就离家出走了,有病期间由儿女伺候的。得知男方有病去世后,女方回来要继承房子财产,请问房子有女方继承权吗?女方走了之后,男方立下遗嘱,由儿女伺候的房产由儿女继承,儿女也已经把房产证改成了儿女名。请问女方现在回来要房产怎么处理?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10-03-状态:未解决]
王铁楠律师的解答: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去世后,女方有该房产共有权和继承权。男方立下的遗嘱,可以处理其自己房屋的继承权部分,但不能处理女方房屋的共有权。因此,该房屋的一半应当属于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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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金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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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量刑 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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