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协议就可以代替法律吗?

母亲现年78岁,98年于现年85岁翁某登记结婚.双方均再婚.翁现在退休工资7千多,母亲一千多,翁从不公开收入也不给母亲一分钱.两年前还私自起草只提供住和吃饭有病归各自孩子.母亲签了字.以往生病都是我们送医院治疗为此他们吵过离婚,翁需要母亲伺候就骗到饭店说你回来吧我给一万钱你签字,母亲不认就签了,到现在也没给说他要慢慢存.今年8月母亲被查出肝癌晚期,治疗等花费三万多都是现金还要很多费用请求法律这样的结果翁某是否有责任和义务为母亲承担一定的费用.翁的骗人协议有效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1-01-状态:未解决]
王铁楠律师的解答:

这样的协议是违法的,是无效的,不能代替法律。翁某有义务为你母亲承担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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