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的标准
A和B因口角而撕打,都是脸部抓伤,经法医鉴定都是轻微伤,A住院而B 没住院在家打针,A要求B给赔偿美容费,她家当地医院有人,给他开转院手续,到外地治疗,她说自己是疤痕皮肤,要求美容费,她的要求合理吗,听说鉴定中心找上熟人本不该美容的也能做出美容费,是这样的吗?真的这么黑暗吗?而且她是一个快50岁的人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3-13-状态:未解决]
庞红兵律师的解答:
你提的问题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法律问题,就是美容的标准问题,严格讲这是一个涉及医学的问题,截至目前我国既未建立相应的美容管理机构,也没有相应的法规;第二,就是不正当的人际关系问题,这属于社会腐败的问题,对此你可以搜集证据,向有关部门反映。
庞红兵律师
手机:13699223189 电子邮箱:panghongbinglaw@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