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

我是受害人,前一段与本村村民晚上在一起吃饭,三人喝了点酒,我与另一个人因发生口角,打斗,对方用刀等利器把我划伤,我造成轻伤,他轻微伤。我报警把他带走,但现场没照相,没证人口供,没找到伤我的凶器,对方在派出所承认与我有拳脚打斗,但并不承认我身上的划伤是他造成的。他在看守所了7天,被取保候审。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能取保出来?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我的事情能把他告到什么地步?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3-05-05-状态:未解决]
王瑞恒律师的解答: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构成轻伤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如果本回复,请采纳】

我咨询王瑞恒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拓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不当竞争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瑞恒律师 > 王瑞恒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