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待遇

您好!
我已经有一个孩子,但近期又不不小心怀孕,后来自然流产。我和老公是不符合二胎政策的,所以不能拿上海市的流产生育基金。
流产后医生建议休息两周,开具了两周的病假单。我只休息了5天后就上班了,要求公司帮我按5天的病假算工资,现在公司却说流产不能算病假,要按事假,拒发我5天的工资。
现在我又不能拿生育基金,又没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9-04-状态:未解决]
汪献琼律师的解答:

流产假和产假一样,是由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你们公司拒发工资,是违法行为,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去交涉

我咨询汪献琼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期货基金 知识产权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汪献琼律师 > 汪献琼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