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咨询

别人欠我钱...我有欠条..马上到两年了..但是我现在找不到人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9-11-状态:未解决]
汪献琼律师的解答: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如果你的欠条上没有注明什么时候归还,那就不存在两年诉讼时效的问题,你可以想办法搜集证据,比如电话录音催促还款、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如果有其确切家庭住址的话),这样诉讼时效就从你通知时开始向后计算两年。如果你实在联系不到本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你要负举证责任,如果是银行转账,有当初的转账凭证,那相对较为容易;如果是现金交付,你又没有留下当初的取款证明,那就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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