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

我跟我前夫是协议离婚的,当时离婚协议上他同意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500元,但我们已经离婚四年了,他从来没按时给过生活费,而且就算给每年也不会超过四千元,我想咨询下,当时的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如果我要他能每月按时给我当时他承诺的生活费,我又该怎么做?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10-10-状态:未解决]
汪献琼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前夫履行离婚协议上的义务,但你自己要举证,他这几年来是怎么支付生活费的,以什么方式,付了多少,如果是银行转账,那比较好举证;如果是现金,你前夫不承认没给,你就不好反驳了,最好在起诉前,打电话给他要生活费,把他这几年没给的数额在电话里说清楚,并做好录音,这个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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