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裁定驳回或判决驳回是否可以再诉?

我与女方提出离婚,女方现在不同意离婚,说要等到明年七月份再离,我担心她忽悠我到时又不离,于是我便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开始打电话她还接,后来再打电话她都不接了,而且女方见到是法院的传票,第一次签了查无此人并退回,法院再次发传票,女方仍签查无此人退回,我本想配合法院直接送达,但女方说如果法院再发传票,她就辞职不干玩失踪了,现在法院通知我说要驳回我的起诉,请问这种情况法院是裁定驳回还是判决驳回?如果驳回算不算我进行了第一次诉讼,我何时能再起诉,再起诉会判离婚吗?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据了解离婚案诉讼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小,但第二次诉讼多会判离,如果驳回算不算我进行了第一次诉讼,我半年后再起诉会判离婚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12-19-状态:未解决]
王军成律师的解答:

法院是裁定驳回,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法院不应当驳回,如果对方失踪了,可以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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