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的无赖我们该怎么处理
我是贺村镇的一名普通村民,本人今写这封帮助信是实属无奈,希望能帮助我们解决(以下所说之事句句属实)。 此件事是2012年7月开始至今未能解决,主要起因是因为本村村民周学水违建(影响我家居住采光)开始,我们是前后邻居,我们家房子阳台到他家后墙相隔不到1米,因周学水未经过政府土管部门的审批,擅自将原有的老房子拆建,把大门的朝向改过,打算建3层楼的房子,只因距离太近(我家房子修建于23年前),影响我家采光及居住环境,后我家人一直跑镇政府,镇主管领导干部到现场查看后,确认不能审批,说是房子未经审批只能修不能建,可他不听劝阻一定要建,后我家人多次到镇政府及信访办咨询该事处理办法,所有到场看过的领导一致认为不能建。后经过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及本村领导干部出面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限定房子不能砖混结构,只能砖木结构,并且还限定了高度为3.3m,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原村领导签字盖章,双方当事人签字画押。 本以为拖了2年的事情已解决,可是周学水想推翻原签订的协议,想按照他最先前的想法盖上去,后我们家实属无奈,商量把我们现住的3层楼房子低价卖给他等一切我们可以做到的任何方式方法和他进行沟通,他都不同意,我们家只为了他建房子不要影响我们家的采光居住就行。 至今周学水扔想通过政府土地行政审批合法化,我想请问国家司法部门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法律保护百姓的依据吗?房子审批不是要经过四邻的签字才行吗?他说我们家当时在协议书上的签字可以作为建房审批手续中的四邻签字,那么我们百姓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就因为周学水年纪大(71岁)就能无视法律?非常感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4-11-07-状态:未解决]
王军成律师的解答:
你说的这个问题是关于相邻权的问题,可以起诉要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