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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本人52岁,男 我母亲在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公有住房有一偏单50平米,没有兄弟姐妹签字且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过户在我弟弟自己名下,请问我们要用怎样方法维护自我法律权益,谢谢~
咨询者:
fa396240
天津
[
咨询时间:2012-09-23
-
状态:未解决
]
欧月华律师的解答:
可以到法院起诉,分割公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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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月华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韶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韶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罪与非罪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保险理赔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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